輸入食品檢驗概念

簽審代號F0102508屬應施食品及相關產品檢驗項目;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管於邊境逐批依不同風險比率抽批管理,業者於食品及相關產品進口前必須取得產品相關資訊如成份表或包裝標示來檢討是否符合本地法令,並憑以對照翻譯供中文標示製作,對於不明之添加物含量及強制要求自主管理檢驗項目,業者另應取得樣品來作相關檢測; 避免通關時發生障礙及觸法。部份歐美日等國輸入之食品無法配合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者也可藉境外保稅業務來作標貼補救,綜括來說只要把握衛生及標示要求本地政府管理進口食品是自由的。

            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作業要點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食品衛生標準

進口食品加強管制措施查詢

可供食品使用原料查詢

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

外銷食品(添加物)相關衛生證明與檢驗報告申請程序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評估應具備資料指引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事項

維生素礦物質類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食品廣告或標示詞句認定誇大與療效案例

食品廣告或標示詞句認定誇大與療效一覽表

輸入食品中文標示違規原因分級表

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施行細則解釋

中文標示範例說明

中文標示範例

  回上頁